通知公告
近期有造价咨询单位来电或来函咨询工程项目造价业务的报价问题,鉴于目前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初级阶段,为规范造价行业各单位的报价行为,经本行业自律委员会讨论决定,现答复如下:珠海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最低报价为不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金额(预算价)的70%
现将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举办珠海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发布系统使用学习班的通知》(珠建造价函[2016]23号,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按珠建造价函[2016]23号通知要求,安排负责诚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按时参加2016年9月23日下午3时由市造价站举办的“珠海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系统使用学习班”学习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积极参加以“聚集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为主题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倡议书》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倡议,履行社会责任,踊跃参与扶贫济困慈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我协会决定于今年8月下旬,举办2016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必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造价专家库建立已多年,但由于近年来专家库专家流动变化较大,有的专家基本没有参加过活动等原因,为充分发挥协会专家库的作用,使协会专家库能适应协会今年信用评价、评选先进、成果文件评奖和造价专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活动的需要,经协会第四届第四次会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协会将于近期内重建专家库。
自协会6月3日向会员单位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积极参加以“聚集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为主题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倡议书》至6月30日止,已有20家单位和9人积极响应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扶贫济困慈善捐款活动,捐款总额为125500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文)精神,结合珠海实际,经测算得出珠海市信息价各类材料综合折税率如下: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建设工程造价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3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四个附件等文件要求,结合广东省工程造价体系,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本协会定于2016 年 6 月 24 日下午,免费在珠海市2000年大酒店会议厅举办一期“营改增”对工程造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全面推开营改增的通知精神,广东省建设厅也对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了调整,为使我市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更好地理解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依据的调整以及计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