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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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建价协[2016]01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造价咨询报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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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造价咨询单位:

  近期经常有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程项目造价业务的报价问题,而且发生有投标单位因误读而违约事件,为规范造价行业各单位的报价行为,经本行业自律委员会讨论决定,现补充通知如下:鉴于目前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阶段,珠海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最低报价为不低于报价基数的70%报价基数为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招标金额、预算价、预算金额、招标上限招标控制价等中的最高价。

  本通知为《珠海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组成部分,希望在我市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各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执行,否则将按照《珠海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相应的违约惩戒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