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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562)—满堂支架底部硬化层拆除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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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堂支架底部硬化层拆除的计价争议


      某片区发展综合提升工程,2020年9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工程跨线桥为现浇混凝土箱梁结构,设计单位出具的《*号大桥搭设满堂支架地基处理设计图纸》要求在现浇混凝土箱梁满堂支架底部设置混凝土硬化层,桥梁施工完毕后需拆除该硬化层,以便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现发承包双方对该混凝土硬化层拆除如何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满堂支架底部现浇混凝土硬化层的拆除应包含在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不应单独计算。承包人认为,该项内容依据使用性质与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不同,应另行计算。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来函资料,本项目按满堂支架地基处理设计图纸要求,在现浇混凝土箱梁满堂支架底部设置混凝土硬化层,满足支架稳固作业、安全使用等要求,属于地基处理的施工内容,相应的混凝土硬化层拆除属于地基处理完成后的场地恢复作业。因此,根据设计图纸实施的混凝土硬化层,其拆除费用不属于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临时设施拆除费用范畴,应另行单独计算。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4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