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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536)—增加辅助钢梁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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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辅助钢梁的计价争议


      某体育馆机电工程,2024年3月签订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约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采用钢结构桁架不锈钢金属屋面系统,室内形成高大空间。招标时未提供风管支吊架图纸,招标技术要求第2.2.2.2条明确高大空间设备/管线的安装,需充分考虑到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机械、设备等措施,并确保管线支吊架与钢结构等的生根措施;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第四条第3款明确招标技术要求规定的项目内容,如清单未做详细描述,投标人需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满足招标技术要求、规范、设计图纸、招标单位要求等发生的费用以及各种施工困难(如冬雨季施工)产生的增加费、因施工工艺需要的增加费等。施工时因一层内走道、四层内区、五层东西外环两侧及马道层区域部分无适合的既有构件用以悬挂(生根)支吊架,承包人增加辅助钢梁进行施工。现发承包双方就辅助钢梁是否另行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招标技术要求第2.2.2.2条明确需考虑生根措施,投标报价说明要求此类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且在定标文件第7.11.4条屋面钢结构机电施工方法中已考虑高大空间施工的重难点和有关措施,故辅助钢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价。承包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未对辅助钢梁的工作进行标注或说明,相关工作范围界定中无辅助钢梁施工的具体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进度,按发包人要求完成辅助钢梁的深化设计并按图施工,且辅助钢梁是永久性构件,属于变更增加工程。因此,应依据合同约定按工程变更计价。


      三、我站观点

      深化设计是承包人中标后在不改变合同图纸、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范围、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规范等前提下,依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图纸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引起深化图纸与合同图纸存在差异的,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包人另有要求外,合同价格不应做调整。本工程室内高大空间的设备、管线支吊架安装与钢结构生根措施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措施,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与招标清单投标报价说明等来函资料,在合同图纸未改变的条件下,增加辅助钢梁用于悬挂(生根)支吊架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故辅助钢梁不应另行计价。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33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