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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485)—外墙抹灰套用定额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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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抹灰套用定额的计价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2024年3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项目外墙涂料墙面构造做法为:“①外墙涂料;②外墙柔性腻子二遍刮平;③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Ⅱ型);④8厚预拌M20聚合物防水砂浆;⑤12厚M15水泥砂浆打底……⑧墙体,基层清理”。发承包双方就其中第④项“8厚预拌M20聚合物防水砂浆”和第⑤项“12厚M15水泥砂浆打底”套用定额子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项目外墙设计面层为涂料且无贴砖,应套用定额子目“A1-13-9 各种墙面15+5mm 水泥石灰砂浆底 水泥砂浆面 外墙”,并换算砂浆种类及厚度。承包人认为,应分别套用定额子目“A1-13-2 底层抹灰15mm 各种墙面 外墙”及“A1-13-23墙面 聚合物水泥砂浆20mm”,并换算砂浆种类及厚度。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设计要求的“8厚预拌M20聚合物防水砂浆”和“12厚M15水泥砂浆打底”两道构造做法共同构成了外墙的一般抹灰层,外墙抹灰综合单价组价时,应套用定额子目“A1-13-9 各种墙面15+5mm 水泥石灰砂浆底 水泥砂浆面 外墙”,并按设计要求换算砂浆种类及厚度。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98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