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争议案例分享(464)—招标清单与招标图纸差异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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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与招标图纸差异的计价争议
某文化创意园改造工程,2022年3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约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招标文件与合同专用条款明确“除工程变更事件、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含的施工内容措施费按实结算外,其余施工内容的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合同履约过程发现,按招标图纸计算的脚手架和模板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存在差异,现发承包双方就该部分工程量差异能否调整合同价款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工程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复核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与准确性,若有误差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认可相关内容,故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不予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认为,合同中的措施项目费包干,仅针对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单价措施项目应按实计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除工程变更事件、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含的施工内容措施费按实结算外,其余施工内容的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且招标文件已要求投标单位复核招标清单,因此,除工程变更事件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以及专业工程暂估价所包含的措施费按实结算外,其他措施项目不论采用单价计价方式还是总价计价或费率计价方式,均为总价包干。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是知晓其投标报价需考虑此约定影响,并且在招标答疑阶段均未就措施项目清单误差提出异议,应视为承包人已经在报价充分考虑了措施项目招标清单及其数量与招标图纸的差异,因此,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除工程变更事件、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含的措施费按实结算外,其他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不予调整。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84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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