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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457)—抗震支吊架深化设计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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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支吊架深化设计的计价争议


      某学校工程,2021年7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建筑电气、给排水及消防、防排烟通风等安装工程招标图均说明按规范及相关图集设置抗震支吊架(以下简称“抗震支架”),但未提供抗震支架深化施工图。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依据各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结合现场设备管道安装情况,对抗震支架进行了平面布置的深化设计,并按经设计、监理及发包人审批的图纸完成施工,实际施工数量经发包人、监理等单位进行书面确认。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抗震支架的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招标施工图仅有抗震支架相关设计说明,抗震支架深化图属于设计变更,应按变更工程计价。承包人认为,抗震支架深化图仅对施工平面布置进行细化完善,不属于工程变更,应按合同单价计价。


三、我站观点

      深化设计是承包人中标后在不改变合同图纸、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范围、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规范等前提下,依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图纸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引起深化图纸与合同图纸存在差异的,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包人另有要求外,合同价格不应做调整。本工程抗震支架是依据经设计、监理及发包人确认的深化图纸施工的,该深化图纸仅对施工平面布置进行细化完善,未对已标价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进行调整,故结算时按中标综合单价计价;若中标清单价格明显不合理且不适用的,则相较于招标工程量偏差引起工程数量增减部分,可按变更工程计价原则合理确定综合单价结算,但原招标工程量部分仍按中标单价结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80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