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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451)—答疑文件补充工作能否另行计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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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补充工作能否另行计价的争议


      某智能化改造工程,2023年9月签订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约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招标答疑阶段,招标人提供了技术规格书和材料清单作为招标清单设备参数的指导文件。其中部分工程内容未在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体现。现发承包双方就该部分工程能否另行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招标答疑文件属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各清单项目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人中标即视为响应招标文件,故技术规格书及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视为含在招标清单及图纸的范围内,有经验的承包人应预见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风险,不应再另行计价。承包人认为,技术规格书仅是设备参数及系统功能要求的技术指导文件,争议项内容在招标清单、设计图纸中均未有具体说明,不在施工范围内,若需要按技术规格书和材料清单要求进行施工,应另行计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为单价合同,合同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合同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而非完成招标图纸及其技术规范的全部费用,即投标人是基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项目特征进行报价,因此,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但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所提交的技术规格书及材料清单说明与招标清单互为补充的,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完全可以在报价中予以考量,因此该部分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不过,答疑文件内容并未在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描述且不能互为补充的,属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或不完整情形,由此导致的费用变化,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相关规定计算,由发包人承担。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76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