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争议案例分享(443)—夜间施工增加费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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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增加费的计价争议
某绿化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6月签订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签约后中标人依据招标人下达的书面任务单,负责指定区域的绿化迁移、砍伐、复绿、时花种植、绿化设施维修等绿化零星工程施工,结算套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专业定额。因工程主要在市政道路施工,受交通高峰影响或场地施工条件限制,白天不能全天施工,部分项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能否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夜间施工增加费是需要在提交的施工方案中体现夜间施工相关内容或提交夜间施工专项方案才能计取,否则即使实际存在夜间施工,也不能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承包人认为,具体施工内容是在中标后由发包人以任务单的形式指定,项目零星、任务重、工期短,没有编制施工方案,但工程核实表已列明夜间施工,则应计算夜间施工增加费。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约定以现行定额为编制依据,项目适用的《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规定,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可以计算夜间施工增加费。建议发承包双方厘清夜间施工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或者按完工要求必须在夜间施工的,按定额规则计算夜间施工增加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需要在夜间施工的不予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69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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