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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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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件为准)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45期)

粤标定函〔2025〕33号


各有关单位:

      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近期收集的定额动态调整意见建议,现将《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相关调整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AI+专家定额解答系统”向专家预约咨询或留言咨询中及时反馈。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动态调整内容

附件2.《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2018)》动态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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