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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380)—利用石方的场内运输计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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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石方的场内运输计价的争议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经监理审批的《路基土石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考虑岩石破碎后就近利用石方回填,发承包双方对利用石方场内运输费的计算产生争议。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岩石破碎后就近利用,不需要再另外考虑挖、装、运等费用,故场内运输费不另行计价。
承包人认为,石方就近利用最近距离在100m左右,应考虑利用石方的机械设备使用费用。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预算编制依据2018计价依据确定,采用现场开挖的石方进行回填,发生石方场内运输费用,因2018计价依据已综合考虑材料场内运输费用,故不另行计算利用石方场内运输费。(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4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