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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378)—石方装车预算能否按实际施工方案计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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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装车预算能否按实际施工方案计价的争议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根据经监理确认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及现场实施照片,本项目岩石破碎后采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发承包双方对于石方装车套用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应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市政定额”)“D1-1-125 装载机装松散石方”定额子目。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石方源自山体开挖,由于装载机臂力举高和旋转半径有限等原因,使用装载机装车不合理,现场实际使用挖掘机挖装车,应套用2018市政定额“D1-1-124 挖掘机挖装松散石方”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仅是综合单价以预算组价确定,因此在预算编制阶段,可结合工程实际采用常规方案或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预算阶段如有)选择相适应的定额子目,而实际施工发生变化引起费用调整的,应结合合同有关价款调整的约定进行在竣工结算时处理。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4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