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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311)—入岩增加费计算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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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岩增加费计算的争议


     某TOD综合开发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019年12月签订的建设委托合同显示,该工程由两家公司分别负责监管及代建。概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要求采用冲(钻)孔灌注桩基础,桩端持力层达到中风化泥质砂岩层时,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0.5d,桩长约40米。《初步设计图纸结构总说明》中显示中风化泥质砂岩样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为13.57MPa,而地质勘察报告的岩石试验汇总统计表中显示中风化泥质砂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为15.41MP。监管人与代建人对计算桩基入岩增加费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监管人认为,设计说明显示中风化泥质砂岩样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为13.57MPa,小于15Mpa,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土石方工程说明属于岩石分类中的软岩,因该定额桩基础工程说明第十五条规定软岩不作入岩计算,故不计取入岩增加费。代建人认为,补充详细地质勘察报告显示中风化泥质砂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为15.41MPa,大于15MPa,属于2018房建定额岩石分类中的较软岩,依据该定额桩基础工程说明第十五条规定较软岩可计算入岩增加费,同时打桩长度40米范围内的中风化、微风化夹层也应计算入岩增加费。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概算约定采用现行定额为编制依据,地面上的建筑物土建工程采用2018房建定额,该定额规定以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值15MPa作为入岩增加费计算的判定标准,超过15MPa的计算入岩增加费,反之不予计算。查阅双方所提交资料中初步勘察报告、补充初步勘察报告、补充详细勘察报告三份地质报告中岩层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值均有所不同,且三份勘察资料均为初步设计图纸文件的编制依据,由于补充详细勘察报告孔位最多,最能反应实际地质情况,故建议依据设计说明、补充详细勘察报告进行判断。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122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