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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建价协[2015]018号

关于召开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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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自201110月到现在,已历时四年,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章程》“会员大会每届四年”的规定,协会于20151211日上午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工作会议,决定于20151218日下午召开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20151211日协会理事工作会议有关决定,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以《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章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等文件制度为依据,决定于20151218日下午3点,在珠海市委党校教学楼701会议室召开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请各会员单位填写好《参加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回执》(见附件一),并于20151214日(星期一)前送到或传真到协会办公室(也可将回执扫描件,寄到169322@qq.com电子邮箱)。

二、根据粤民发[201570号文中《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协会理事人数不足50人以上,达不到设立常务理事会的要求,经协会理事工作会议讨论决定,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并对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换届选举理事、监事、副会长、会长人数和选举办法等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1、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设理事13人,监事1人,副会长6人,会长1人。

2、由第三届理事会和会员推荐(自荐)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侯选人名单,再由会员大会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13人,监事1人。接着召开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工作会议,以13个理事为会长候选人,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出7个会长侯选人;跟着召开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侯选人工作会议,对7个会长侯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出正会长侯选人1名,副会长候选人6名;最后,通过会员大会,对会长、副会长侯选人进行等额投票选举出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1人,副会长6人。

三、请协会单位会员,于20151214日(含14日)前,将填写好的《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侯选人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二),送到或传真到协会办公室(亦可将推荐(自荐)表的扫描件,寄到169322@qq.com电子邮箱);以便协会收集整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侯选人名单,并于20151215日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协会传真号码:2283769,咨询电话2271026

特此通知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