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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建价协[2015]007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珠海市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珠建价协[2015]007

 

各有关单位及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5]015号文)精神和《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受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现开展2015年度珠海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取得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期满的,工作单位在珠海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

验证时间于201571日20151231日(节假日除外)。

三、验证资料

需验证的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本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四、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第七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将在《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上加盖省协颁发的“造价员验证章”和本协会的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五、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当新印章制作好后,本协会再另行通知各单位及造价员以旧印章换取新印章。

六、验证费用:验证、换章工本费为100元/人(含换发新的从业印章费)。

   七、咨询电话:2271036    2283769

 

附件:《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流程图》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5629